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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詳情
市場監管總局開展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在江蘇省開展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
“告知承諾制”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事項時,以書面(含電子文本)形式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是近兩年我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行政審批的新方式。2021年,全國首張“告知承諾”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在上海頒發。據介紹,通過這種審批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能省去至少三個月的型式試驗時間,最快當場獲證后,就能投入生產。在提高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效率效率的同時,也讓企業的產品能夠更快進入市場。
2022年6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就發布了《關于開展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結合省局“雙提雙穩”工作部署,在省內開展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
本次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確認在江蘇省開展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要求江蘇省試點單位積極開展計量領域行政審批事項改革試點探索,確保事項合法、程序規范、服務優質,提高審批效能,進一步減輕企業辦事負擔,更大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為全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制度改革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依據《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生產者以銷售為目的制造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型式批準的計量器具新產品的,應當經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型式批準后,方可投入生產。型式批準是計量器具新產品符合計量要求、技術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的保障。進行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改革,能夠在不影響型式批準保障作用的前提下,切實解決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審批周期長等問題,為企業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從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