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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規范企業可持續相關信息披露上海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社會繁榮進步的必然選擇。隨著全球對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問題的關注,加強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逐漸成為大勢所趨。2021年以來,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ISSB)的成立及“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簡稱S1)”、“氣候相關披露”兩項國際可持續披露準則(以下簡稱國際準則)的發布,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但是,目前我國企業關于可持續信息的披露多數為自愿行為,且所依據的標準很不統一,不利于鑒證、評級和監管等工作的開展,也不利于發揮可持續信息在投資決策和經濟發展中的支持作用。有關各方強烈呼吁加快制定我國統一可比的可持續披露準則。
5月27日,財政部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基本準則》),以國際準則為基礎,制定體現國際準則有益經驗、符合中國國情且能彰顯中國特色的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標志著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拉開序幕。
《基本準則》由六章33條組成,其征求意見稿及其起草說明,明確了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的制定目的與適用范圍,確立了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的框架,規定了企業可持續相關信息的披露目標、披露原則、質量要求與披露要素。
1.適用對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按規定開展可持續信息披露的企業;
2.披露范圍:報告主體應當與財務報表的報告主體保持一致;明確可持續信息包括可持續主題相關的風險、機遇和影響;
3.強調量化信息的重要性:明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可持續信息披露相關的數據收集、驗證、分析、利用和報告等系統;
4.對可持續信息使用者給出明確定義,并明確“主要信息使用者”: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下統稱主要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5.給出“重要性”定義:在合理預期下,某項可持續信息的省略、與模糊處理會影響信息使用者據此作出決策的,該信息具有重要性;
6.給出“重要性評估”要求:企業應當結合具體適用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的要求,評估可持續風險和機遇是否對企業帶來重要的當期或者預期財務影響,以及企業活動是否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重要的影響;
7.發布形式:明確企業應當公開發布獨立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時間可以與財報同時對外披露,或以監管要求為準。
《基本準則》明確,到2027年,我國企業可持續披露基本準則、氣候相關披露準則相繼出臺;到2030年,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基本建成。鑒于準則體系建設周期較長,可由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先行制定針對特定行業或領域的披露指引、監管制度等,未來逐步調整完善。
綜合考慮我國企業的發展階段和披露能力,《基本準則》的施行不會采取“一刀切”的強制實施要求,將采取區分重點、試點先行、循序漸進、分步推進的策略,從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擴展,從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擴展,從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擴展,從自愿披露向強制披露擴展。
在《基本準則》發布后的初期階段,先由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自愿執行,待各方面條件相對成熟以后,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實施范圍、緩釋措施、相關條款的適用性、具體銜接規定等作出針對性安排。
同時,還強調了量化信息的重要性,并要求企業建立健全相關的數據收集、驗證、分析、利用和報告系統。同時,明確了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并給出了“重要性”和“重要性評估”的定義和要求。
上海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 這一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是中國在推動企業提升可持續信息披露質量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同時也為國際準則在中國的應用提供了方向。預計到2030年,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將基本建成。 |